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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大渡口组团D标准分区D2-1、D12-1、D13-1等地块(以下简称“修复场地”)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冬山路冬瓜山,占地面积为214337.98m2(评估面积215843m2)。由于本次修复施工期间,修复地块内重庆秋霞食品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霞食品”)从停业状态重新进入在产状态,所以本次修复地块范围不含秋霞食品厂区范围,秋霞食品占地面积约10476m2,实际修复地块面积为203861.98m2。修复场地未来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中小学教育用地、防护绿地及市政道路。
2020年6月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龙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委托重庆子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项目地块开展了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根据《九龙坡区大渡口组团D标准分区D2-1、D12-1、D13-1等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报批版,2020.11)(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结论,原址场地土壤受到酸、砷、六价铬、锰和石油烃污染,总污染面积约16828.5m2,污染土壤总量约36457.5m3。另外,另需处置的一般固体废物约45m3,HW08类危险废物约28.4m3,HW09类危险废物约12m3。
2020年9月,业主单位委托重庆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开展评估地块污染土壤的危险特性鉴别工作。根据《大渡口组团D标准分区D2-1、D12-1、D13-1等地块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报告》((报批版),2020.12)结论,各鉴别区域土壤样品腐蚀性和浸出毒性含量鉴别项目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标准限值,各鉴别区域土壤样品毒性物质含量单项检测结果和累加结果均未超过相应标准限值。因此,场内各鉴别区域污染土壤各项指标均未超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的相关限值,不具备相应危险特性,不属于危险废物。
2020年12月,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龙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业主委托天游web安卓手机下载(以下简称“治理修复单位”)开展治理修复工作。编制该治理修复项目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2020年1月,天游web安卓手机下载编制完成的《九龙坡区大渡口组团D标准分区D2-1、D12-1、D13-1等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和《九龙坡区大渡口组团D标准分区D2-1、D12-1、D13-1等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施工组织设计》(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完成评审、修改、报批工作,取得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文件(渝(市)土方案[2021]1号)。
根据《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本次治理修复工程包含三部分工程内容:第一部分是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工程,包括原址受到酸、砷、六价铬、锰和石油烃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第二部分是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的清运工程;第三部分是二次污染防治工程。其中,第一部分工程:治理修复污染土壤总量约36457.5m3,工程方案为:①污染土壤进行清挖、筛分后,按照污染类型转运至污染土壤暂存区分类存放,重金属、石油烃污染土壤、酸污染土壤和复合污染土壤外运至重庆博洲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进行回转窑协同处置;②污染土壤筛分后的筛上物(大粒径石块)经冲洗达标后原址回填;③大粒径石块冲洗和污水混凝产生的底泥经收集后外运至回转窑协同处置。第二部分工程:危险废物(HW08类28.4 m3,HW09类12 m3)和一般固体废物(45 m3)按照类型进行收集后,按照要求使用吨袋进行包装;危险废物外运至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规范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委托重庆鼎清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处置。第三部分工程:大石块及车辆冲洗废水、基坑废水及生活废水使用污水泵抽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置,场内含铬施工废水采用还原剂还原+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其他施工废水采用混凝沉降+氧化工艺处理后回用,现场废水最后预处理达标后外运至重庆诚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建桥B区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置。
2020年1月,施工单位进场,开展地貌复测、临时设施建设、治理修复设备安装调试等准备工作。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2月22日,施工单位完成了本项目场内所有修复工作,本地块合计清挖方量为36823.88m³,其中包含破除污染区域表层硬化层2117.26m³,清挖污染土壤方量为34706.62m3。
2021年1月12日~1月29日、2月2日和2月21日,施工单位进行了污染土外运,2021年1月29日~1月30日和2月21日,施工单位进行了底泥外运,污染土壤和底泥皆外运至重庆博洲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回转窑进行处置。合计外运污染土壤49922.08t,外运1387车次;外运底泥454.84t,12车次。
2021年1月12日至1月19日,施工单位对修复工程场内所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收集和包装,包装后暂存于固废及危废暂存大棚内,1月21日外运至重庆鼎清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处置,共转运1车次,3.5t。
2021年1月12日至1月19日,施工单位对修复工程场内所有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和包装,暂存于固废及危废暂存大棚内。1月27日和1月29日分两次对危险进行外运,外至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规范处置,共转运3车次,38.5t;其中HW08类危险废物2车次,25.2t;HW09类危险废物1车次,13.3t。
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28日,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筛分出的大粒径石块和污染区域破除硬化层进行冲洗。由于修复1区内堆存的部分大粒径石块未清洗到位,施工单位于2021年2月16日-2月20日再次对该区域堆存大粒径石块进行了清洗。冲洗后的大粒径石块堆体两个,方量共计为4039.7m3;冲洗后的硬化层堆体一个,方量为2293.10m3。
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21日,施工单位对经处理后的废水进行采样送检施工单位对经处理后的废水采样送检5次,各检测因子浓度皆未超过相应的标准。检测合格的废水采用污水罐车将处理合格的施工废水转运至重庆诚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建桥工业园区B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置,合计转运42车次,共486.46t废水。
2021年1月,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龙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重庆蜀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九龙坡区大渡口组团D标准分区D2-1、D12-1、D13-1等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开展修复效果评估工作。本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专业人员收集、分析相关的资料,随即依据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按相关规定制订效果评估方案,并对工程实施场地进行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以及本次场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的实际情况,重庆蜀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团队拟定出效果评估方案。
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1日和2021年2月22日,重庆蜀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团队分批次对22个基坑、大粒径石块堆体3个、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场内运输道路、修复1区和修复2区以及固体废物清理区)、危险废物清理区、4个基坑积水等进行效果评估采样。
在场地内共计布设点位384个(其中基坑坑底布设点位82个,基坑侧壁点位145个,基坑剖面样点位12个,影响区点位103个,危险废物清理区点位8个,基坑积水采样点位4个),采集送检样品570个(其中基坑土壤样品417个,大石块样品30个,影响区土壤样品119个,危险废物清理区土壤样品10个,基坑积水水样4个)。基坑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砷、石油烃(C10-C40)、六价铬、锰,大粒径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砷、石油烃(C10-C40)、六价铬、锰,影响区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砷、石油烃(C10-C40)、六价铬、锰,部分样品出于保守考虑增加检测因子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铜、镍、铅、汞和镉,危险废物清理区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砷、石油烃(C10-C40)、六价铬、锰,部分样品出于保守考虑增加检测因子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铜、镍、铅、汞和镉。基坑积水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石油类、砷、六价铬和锰。
监测结果显示各修复基坑侧壁和坑底土壤样品、冲洗后的大粒径石块样品、二次污染影响评价区域等样品的检测结果均满足治理修复目标值。基坑积水样品的检测结果亦未超过相应限值。
通过对治理修复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的核实及修复效果评估样品检测结果的分析,认为本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项目(场内部分)达到了预期目标,符合修复效果验收评估要求,修复后九龙坡区大渡口组团D标准分区D2-1、D12-1、D13-1等地块土壤质量满足当前规划用地要求和第一类用地性质要求。